《基督山伯爵》读后感【推荐】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基督山伯爵》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是以情节取胜的通俗小说。这本书充满了浪漫的传奇色彩,不是完全的现实主义,故事奇特新颖,读者往往会被那些精彩的情节所吸引。
这本小说讲的的是一个遭人陷害的年轻人,也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唐泰斯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年轻有为。有亲情的精心呵护,有爱情的温柔陪伴,有事业的前程似锦。不幸的是因此遭小人妒忌,在自己和心爱的人的订婚典礼上被陷害入狱。当被逮捕时,他渴望自由。当失去自由,他渴望上诉。当求助无门,他渴望有一群甚至是强盗或是杀人犯的牢房同伴。当被彻底地关进一间只有黑暗和水滴声的地牢,他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仅存的希望就是听到自己的声音。
在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伴随这个可怜人儿的只有地牢里的黑暗及还有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但在他的可知范围之外,还有更为残酷的事实在肆无忌惮地上演着,老父亲因为受不住儿子入狱的打击而忧郁而死,爱人也在漫长无果的等待中与仇人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万般不幸中的最幸,就在他无助绝望到想要自杀时,一位天使般的人物走进了他的世界,他就是法里亚神甫。两颗孤独的人因此有了陪伴和希望,聪明但不为世人所理解的神甫把毕生知识传授给了唐泰斯,并在临终前把基督山岛宝藏的秘密告诉了他,这也为唐泰斯的复仇计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唐泰斯成功越狱后,十四年的光阴已使一切物是人非,甚至已经没人认出或记得他这一号人物。在他“重生”之际,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近似神灵的人物——基督山伯爵,从此展开了他的报恩和复仇计划。
昔日的恩人船主莫雷尔,因为濒临破产而绝望到即将自杀的时候,伯爵及时地解救了他,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而对曾经陷害和背叛他的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作者塑造的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乎是完美。敢爱敢恨,即使遭遇了无尽的不幸,即使承受了无边的痛苦之后,在自己的复仇过程中,他始终有一颗柔软的心,被仇恨冲昏了头脑。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曾经的爱人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他的良知依旧,他的人格亦未扭曲。同时,在达成一生最大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他在财富、美色面前的不贪婪,依然让人念念不忘。
但是在这部小说中,还是有一些不及之处,在基督山伯爵越狱之后,他迅速地找到了宝藏,毫无阻碍地拥有了巨大财富,并且开始在上流社会呼风唤雨,让所有人都觉得他无所不能,整个社会都把他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复仇之路也是出奇的坦顺,所有的罪人都毫无疑问地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
其实这很大原因是因为作者——大仲马,他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史上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我想这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吧。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2近来读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基督山伯爵》,从去图书馆借到这本书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很久以前买过这本书,只是从未打开,但那本只有一册,而眼前是厚厚的上下册。想来那应该是改编本,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眼前的厚度确实心里一惊——打开后却发现从第一章就是大段对白,很容易读了下来。
情节动人,语言形象鲜明,让人止不住一路读下去。然而当故事发展到法利亚神甫出现,突然感觉变了——之前章节的连贯一气呵成,在法利亚神甫出现后,尤其是两人相遇后对他种种神通的介绍,突然有点不愿接受。分明是小说,分明知道是浪漫主义小说,分明也感受到了作品的丰富想象力和紧凑诱人的情节,可是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这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就有这种“神人”,怎么会就那么快学到那么多渊博的知识,不幸的人没那么幸运就会遇到救兵,成为伟大的人,一切顺利的执行下去。不得不又一边提醒自己,这是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看下去。不得不佩服作者充沛的活力,丰富的象形,故事让人不自觉联想到中国武侠里一人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神秘莫测的老人,并虔心以待,岂料这人竟是武侠高手,并在这高手死前获得帮助得到独门秘籍和他全部内力,于是成为众人景仰、年轻有为而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高手,君子。甚至涉及的地点景物更加广博,自然科学与人文知识的交错更具有广阔视野,于是一边为之赞叹觉得这一切迷人同时却会在心里暗暗想,不真实。
原来曾经喜欢的英雄,恩怨分明、善恶有报都已经渐行渐远。更确切的说,现在观念里仍这样的期待,却不再如以前“好人”、“坏人”泾渭分明,更没有满腔热血和愤怒,不会大嚷着“那些都是坏人,让他们都去毁灭吧”。因此对于大仲马文中恩怨报应、热烈的感情会羡慕,也带着几分赞赏,却不会真的进入到内心了。
是一点点成长,成为所谓的现实吧。知道人应当带有美好期待,拥有想象能力,拥有除了物质世界外的丰富精神生活,不能那么“俗”。可就是美丽的期待也是有限度的,会参照“可实现性”来设定,此外不过守于生活,即使被好友骂做“太理想化”的想法也不过是远离喧嚣吵闹,随心所欲的享有自己追求的快乐自由,而不是这种跌宕起伏,需要毅力与智慧坚持的传奇故事,甚至觉得这更加“不靠谱”。
有时候,看到某些情节,会微笑着想:作者这种想法挺孩子气。换言之,即使作者阅历再丰富,思想再广博,表达技巧再成熟,还是会觉得故事是离奇的,主人翁的奇妙遭遇就像两个孩子打架,打输了的那个会想着“有神仙帮自己赢”来安慰自己,更像某一阶层被压迫时总会想着出现英雄、清明的官员等等能够把压迫自己的人统统予以严厉惩罚,这种希望的寄托点没有真实的立足之处,有点孩子气。
然而理智告诉我不是这样,一方面这种感觉的产生应该与性格和人生经历有关,另一方面浪漫主义的热情是有着积极向上的意义的,而不能简单用“幼稚”、“空想”来概括。如大仲马之类,故事背后隐藏的作者应当像是一团团火,他们的故事充满激情与梦想,不断以夸张的方式释放并燃烧着自己,他们向往的是恩怨分明的世界,他们具有十足的活力,他们这一团团火足够点燃一 ……此处隐藏16261个字……件反射般联想,何况一般中国人没有在伦敦、巴黎、罗马、柏林、莫斯科和外国乡村具体生活体练,方位感时有错愕。三者外国文化背景知识与中国文化背景知识差距大。小说引用的历史文化背景典故,即使译者、出版者为了方便读者,增加原著简介和注释,我都感觉一时无法记忆,大多只能囫囵吞枣而过。
能够成为小说名著巨作和作家平生代表作,自然都有其根据理由。十九世纪是西欧强盛时代,涌现出小说名著巨作也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总体感觉西方文明的科学方面以英国和德国科学家群为顶峰,文学方面以法国和俄国作家群为顶峰,相对而言文学方面英国要弱一些,德国和意大利和西班牙只有一二人而已。对于俄国,托尔斯泰是俄国作家群中的珠穆朗玛峰,我个人觉得他也许是世界级冠军。在法国作家群中,我看候选者有三位大仲马、雨果和罗曼罗兰。
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电影电视已经有了几个版本,故事情节脍炙人口,大仲马也许是众人心目中的第一。看完《基督山伯爵》小说原著,我也感觉大仲马确有这个实力。他开篇就先声夺人,大副邓蒂斯远航归来,船主莫雷尔已经许可他接任船长,与梅塞黛丝谈婚论嫁,心情正在高峰,想不到造化弄人,被职敌邓格拉斯、情敌福尔南和政敌维尔福联手做局,未经审判就押入伊夫堡地牢,陷入谷底。一个一般才气的作家,写到这里也许就结束了。大仲马笔底波澜,邓蒂斯又遇到法里亚神甫打洞,传授知识,交待基督山岛藏有巨额财宝,不知不觉十四年牢狱过去。大仲马神来之笔,邓蒂斯利用神甫死亡契机,冒充神甫死尸,被抬出海葬,终于死里逃生,找到了基督山岛宝藏。换成有点天份的作家,小说写到这里40万字左右规模,也就搁笔了。大仲马荡开一笔,写基督山伯爵的罗马狂欢节,招待法国年轻公爵阿尔贝等,情节人物交待转换没有铺垫,我一时都感觉这里是大仲马的败笔。看到小说结束,才知道空缺这七八年,大仲马实际是调查仇人的老底去了,海黛是福尔南出卖恩主总督得财的恩主之女,阿尔贝公爵则是福尔南和梅塞黛丝的儿子。维尔福与道格拉斯妻子的私生子贝内代托,被邓蒂斯包装成诱饵,最后在法庭上让维尔福身败名裂。大仲马埋伏做得很足,复仇写得痛快淋漓,仇敌结局没有重复。我唯一觉得他写基督山伯爵暗中教会维尔福后妻下毒,有教唆犯嫌疑。毒杀四人,死宅阴暗,维尔福最后成为孤家寡人,被逼疯,写得过于惊心残酷;写梅塞黛丝求情,饶其儿子阿尔贝一命,最后阿尔贝突然放弃决斗,写得似乎又少了,情感纠葛没有深入,写的梅塞黛丝像个衣服架子,不如维尔福夫人和邓格拉斯夫人写得深刻。他写福尔南妻离子散,最后开枪自杀,铺垫有点不足。他写邓格拉斯,写其银行逐步破产,被绑乞食,遭匪徒洗刷,最后邓蒂斯宽恕不死,只是成为一介贫民,实际上这个职场上的敌人才是当年邓蒂斯遭罪的根源,复仇报应结局反倒最好,我倒希望他写酗酒贪财的卡德鲁斯最后结局没有被杀,毕竟他于邓蒂斯没有什么原罪。
大仲马洋洋洒洒,写满120多万字,情节连环紧凑,描写不枝不蔓,故事有传奇性,有故事性,有场面性,读来感觉不粘,有显笔,有隐笔,有直笔,有曲笔。大仲马早写阴谋陷害,让人看得伤感;写埋婴下毒,让人看得惊心;写报恩复仇,让人看得过瘾。《基督山伯爵》这部小说天生就是改编电影电视的好素材,大仲马确是大手笔。可是看后又一细品回味,我感觉大仲马思想趣味境界不如雨果,《基督山伯爵》小说主题歌颂金权复仇,有点拜金主义味道。描写上层社会交际生活,大仲马私心有点羡慕。推敲小说故事人物情节,感觉有点编造嫌疑。当然大仲马编得高超,编得技巧,擅长语言对话描写,对比其子小仲马写的《茶花女》,父亲的作家天份是要高出不少。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5他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对他这个人物的感受。
他——故事的主人公——青年水手埃德蒙邓蒂斯——一个正直诚实的年轻人。本来应该是一个前程似锦的人——— 19岁就要被提升为船长,并且要与他的爱人美茜蒂丝成婚。但是在幸福的表面下正酝酿着一场阴谋。美蒂西斯的表哥弗男也想娶美茜蒂丝为妻,这位被邓蒂斯称作“朋友”的人,为了破坏邓蒂斯和美茜蒂丝的婚姻,就与觊觎船长之位的唐各拉尔一同设计了一个陷阱。婚宴上,当邓蒂斯正沉浸于幸福的光环时,被突如其来的警卫带走,在被法官维尔福审判时,由于涉及到维勒福自身的利益以及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邓蒂斯成为了他的牺牲品,之后他被莫名其妙的关押在臭名昭著的伊夫堡监狱里一关就是14年。
他被夺走了一切,如果不是结识了法里亚长老,他只能带着痛苦和绝望一步步走向地狱。从囚徒变为自由人,从懵懂变为睿智,从一无所有变为拥有一切,从热情变为冷漠,从邓蒂斯变为基督山伯爵,他除了复仇还能干什么?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了噩梦般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在基督山复仇的过程中,不断的卷入了一些无辜的人,有罪的人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报应,同时也造就了新的惨剧。————这是一幕人类复仇过度的悲哀,一声无罪人变为有罪人的慨叹。
马瑟夫死了,阿尔贝和美茜蒂丝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维尔福家中陆续死了3个无罪的人,尤其当爱德华和维尔福夫人死在他的面前,他想要救爱德华,却已经无力回天。这使他动摇了,他恍惚了,他开始责问自己究竟有没有权利这样做。他问自己:“够了,够了,已经够了,一个死了,一个疯了,我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呢?”
于是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了,在故事的结局他给与邓格拉斯严厉的惩罚之后,放了他一条性命,这样的结局大概会比人都死绝了的结局要好,毕竟邓蒂斯的本性是善良的,并不是天生的刽子手,而且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承受自己种下的苦果,一直到死才能得到解脱。
最终,他的三个仇人,一个妻离子散,身败名裂,自杀身亡;第二个全家老小相继死去,最后孤家寡人,也不成人样了,第三个倾家荡产,从富翁一下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糟老头。
死了,一了百了。
疯了,虽然痛苦,但是至少精神上解脱了。
清醒地活着,却又失去了自己看重的名利,这才是真正的活受罪。三个仇人的结局各不相同,孰轻孰重,自见分晓。
有时候,最严厉的惩罚并不是死亡,而是生存。
但他的复仇虽然成功了,却也失败了。复仇成功给他带来了什么呢?快乐吗?当然不是。大仲马借几近精神失常的维尔福之口说出:“瞧呀,看呀!你报复得够多了吧?。。。。。。”基督山只能默然无语,他感到他不能再说“上帝与我同在”这句话了,他的报复超越了限度。冤冤相报带给人的,只能是愈加痛苦。它在现实及猛烈的鞭挞中清醒了。他找回了宽恕。